監察院 徵求 駕駛~2020-07-27

徵才機關 監察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7-23~2020-07-27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具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五)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為外籍勞工、大陸勞工身分。
(六)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者(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七)本院歡迎具有身心障礙身分者參加,若經面試適用者將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本院公務車輛駕駛及維護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月薪為新臺幣32,930至38,375元(薪點120至170),餘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勞動基準法」、「工友管理要點」辦理。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2號 工作環境與福利:辦公地點鄰近台北車站及捷運站、設有員工餐廳,供應經濟實惠早餐及午餐,關心同仁健康與福利。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請於109年 7月27日下午5時前郵寄送達或逕送至「10051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秘書處管理科」收執,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均以本院收執時間為憑,請自行審酌郵遞時間,逾期不受理)。
(二)應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1、填寫報名表(請至本院網站下載),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若無考核通知書,可用其他資料證明)。
5、最近2個月內醫療院所出具之體檢表。
6、相關技術執照或其他工作資歷證明文件。
(三)甄選方式: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擇符合本院需求者,電話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為109年7月28日上午9點30分,地點為本院第七會議室,報名者請務必預留面試時間;資格不符、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甄選結果: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並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2至3名,列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秘書處管理科黃先生,聯絡電話:(02)23413183分機688。
(六)甄選簡章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cy.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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