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4~2021-04-21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專)畢業以上。 (二)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工作認真、品德良好、注重行政倫理、具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及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能力,有財產管理業務經驗者尤佳,需能配合機關需要不定期工作輪調。 |
工作項目 | (一) 本局動產管理(本局財產管理主政)。 (二) 綜理公共意外責任險(含採購評選作業)業務。 (三) 辦理本局委託單位財產物品帳務處理業務(含非營利幼兒園、兒童新樂園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等)。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 |
聯絡E-Mail | boe25@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資格且有意者: (一) 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0年4月21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應徵(操作說明請參考https://bre.is/dfykZy4B),繳附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銓敘部釋復具可調任職系資格函(無則免附) (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方式,文件不齊恕不受理報名)。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0年4月21日(星期三 )前將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含相片及500字自傳並親自簽名)、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如有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經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資料影本掃描檔寄送或親送至boe25@mail.taipei.gov.tw或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劉芝雅科員收,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02,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育局秘書室辦事員」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文件不齊恕不受理報名) (二) 本職缺工作內容需辦理財產管理相關業務,經初審(書面審查)資格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需求者不另行通知且恕不退件。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甄選成績未達80分且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與函復。 (三) 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本職缺預計於110年4月26日出缺。 (五) 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李股長,連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