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0~2021-05-2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系(所)畢業者。 2.具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3.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特考特用轉調限制者。 4.勞政、社政2年以上經驗、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尤佳。 |
工作項目 | (1)綜合業務。 (2)就業歧視與性別工作平等申訴案、法律諮詢。 (3)就業歧視暨性別工作平等宣導會、裁罰系統綜整。 (4)相關會議窗口。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 |
聯絡E-Mail | DL-00407@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0年5月20日(星期四)前完成報名,報名方式: (1)現職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明文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影本)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不另行通知補件。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明文件、最後在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影本),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人事室收(請註記應徵就業安全科科員職務),以郵戳為憑,或將相關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承辦人信箱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件成功,逾期恕不受理。 2.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1名,本案聯絡人:洪小姐,電話:2728-7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