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徵求 約聘人員(幫工程司職務代理人)~2021-05-20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六等280薪點(月薪約34,916元)
職稱 約聘人員(幫工程司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1-05-14~2021-05-2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 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公路養護、改善工程之執行。
二、公路災害應變、通報搶修及復建作業。
三、公路挖掘之受理申請及管理,公路路籍 、路權維護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本處玉里工務段(花蓮縣玉里鎮源城里客城1-2號 )
聯絡E-Mail shan0725@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備文件:
(一)個人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 -> 常用表格下載)下載,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身分證。
(四)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以上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 。
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玉里工務段幫工程司-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於110年 5 月 20 日前逕寄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人事室張小姐收(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聯絡電話:03-9962501轉1208。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面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者,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僱用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110年高考2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獲救助。
四、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本職缺。
五、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處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處任用,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六、錄取人員名單屆時將於本處網站公告。
七、本處不提供住宿。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