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銓敘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九職等 |
職稱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人事室主任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擇優錄取)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18~2022-03-23 |
資格條件 | 公務人員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大學以上畢業(法律、政治或公共行政系、所尤佳),並具有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乙等)以上考試及格。 (三)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3年以上,並具10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且現任職務列至薦任第九職等。 (四)最近4年年終考績3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人事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人才招募線上報名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報名」填寫簡歷資料,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並填寫聯絡電話)暨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一次派令等相關資料影本(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於111年3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基管會人事室主任),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鄭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三)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檢附證明文件);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