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徵求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臨時人員)~2022-09-12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面試後擇優錄取2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依序遞補。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9-02~2022-09-12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並以社會學、社會工作、醫務管理、公共衛生、法律、長期照顧(護)、老人照顧、經濟、統計、資訊、財務、會計、企管、教育、大眾傳播或醫事相關科系所為限。
2、國內外大學畢業,尤以社會學、社會工作、醫務管理、公共衛生、法律、長期照顧(護)、老人照顧、經濟、統計、資訊、財務、會計、企管、教育、大眾傳播或醫事相關科系,具中央或地方長照工作經驗為佳,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至少需具長期照顧LevelⅠ共同課程學習證書者)及一年工作經驗。
(2)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
(3)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以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從事長期照顧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具工作積極、認真、細心、負責、配合度高、肯學習、積極性高,必要時配合加班或出差。
(四)須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五)英文聽說讀寫流利或經中高階檢定通過,尤佳。
(六)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一)辦理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相關事宜規劃、擬定及推動相關事宜。
(二)辦理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費用審核作業之資料蒐集、整理與分析相關事宜。
(三)辦理長期照顧發展基金預、決算編製、資料蒐集、整理、分析與管理相關事宜。
(四)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溝通宣導規劃、推動及成效檢討相關事宜。
(五)辦理失智照護服務資訊系統建置規劃、擬訂及推動等事宜。
(六)辦理失智政策綱領相關業務之推動及管制考核等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長期照顧司(捷運板南線昆陽站下車,4號出口步行2至3分鐘)。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12日止,至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就業資訊網頁之「我要報名」登錄履歷報名資料(http://www.mohw.gov.tw/sp-SUOList-1.html),並請同時檢附個人簡歷表(格式請自本公告附檔下載,各項欄位請確實填寫並親筆簽名)、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專業證書影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須載明起迄時間、服務單位及工作內容等資料)證明文件影本,依序裝訂,郵寄至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長期照顧司收,信封上註記「應徵長期照顧司臨時人員(研究助理)」,以郵戳為憑。
(二)如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部將視為資格不符;本部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2,541元。
(四)進用日期:自報到日起。
(五)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六)洽詢電話:鄭小姐,02-8590-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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