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01~2022-09-07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具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電視產業、新興媒體傳播或法規研修等相關專業知能或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傳播或法律相關科系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公廣集團、電視產業相關法規之研擬及訂修。 二、辦理公廣集團之監督輔導業務。 三、辦理影視文化傳播之規劃及推動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
聯絡E-Mail | jessykuo@m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2)8512-6273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