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10-2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14~2025-10-20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有公務機關約僱經驗者尤佳。(均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具備文書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
四、品行端正、工作態度佳、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誠及抗壓性,能配合本局加班工作者。
五、薪俸: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230薪點,約新臺幣31,993元。
六、報名方式:採通訊或電子報名。
七、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最近3月內2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顯示於履歷表照片欄。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五)服務證明書1份。
(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本室綜合業務。
二、議員索資等議會資料彙整。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聯絡E-Mail bx1598@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採通訊報名者,履歷表及附件請裝置於信封內,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鄭小姐收」,並於信封左上方註明「報考114年秘書室約僱人員(書記)」並應致電(02-23319218)與鄭小姐確認是否收受資料,採電子報名者,請以事求人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依該頁面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操作以完成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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