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14~2025-10-20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有公務機關約僱經驗者尤佳。(均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具備文書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 四、品行端正、工作態度佳、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誠及抗壓性,能配合本局加班工作者。 五、薪俸: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230薪點,約新臺幣31,993元。 六、報名方式:採通訊或電子報名。 七、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最近3月內2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顯示於履歷表照片欄。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五)服務證明書1份。 (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 工作項目 | 一、本室綜合業務。 二、議員索資等議會資料彙整。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 
| 聯絡E-Mail | bx1598@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採通訊報名者,履歷表及附件請裝置於信封內,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鄭小姐收」,並於信封左上方註明「報考114年秘書室約僱人員(書記)」並應致電(02-23319218)與鄭小姐確認是否收受資料,採電子報名者,請以事求人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依該頁面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操作以完成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