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依「約聘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328薪點、月薪新臺幣40,901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08~2021-04-1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須具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三)具備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須配合加班、品行端正,另擁有美編能力者為佳。 (四)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遷村基本資訊與方案對外宣傳、說明、溝通之資料製作、活動規劃 等。 (二)協助辦理大林蒲地區遷村代辦計畫相關作業、預算請撥、執行、列管 及結算等相關事宜。 (三)協助辦理大林蒲遷村執行作業(土地及地上物拆遷補償、安置計畫、陳情統計分析 (視計畫核定情形辦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大林蒲專案辦公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1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方式: (一)有意參加甄選者,請於110年4月13日前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學歷、工作經歷、專長等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除履歷表正本外,餘得以影本代替,惟須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逕送或掛號郵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土地開發處人事室收,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字樣: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如附件,貼妥最近2吋照片,每筆資料須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工作經歷證明。 (二)應徵文件資料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如經審核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郵寄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審查及錄取方式: (一) 經本處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進行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二) 本處依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予以排序,錄取正取1名;另備取1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正式人員放棄錄取資格,將按備取人員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依序通知遞補聘用。 (三) 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案經費係由經濟部工業局委託本府代辦大林蒲專案計畫經費支應。 (二) 本案屬約聘人力計畫以1年1聘為原則,倘因故停止聘用、未予續聘、中央不予經費補助或補助經費用罄,應即予停止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三) 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須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土地開發處人事室,聯絡方式:承辦人張小姐,電話:07-3368333分機2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