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 徵求 約聘專員~2021-03-31

徵才機關 監察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專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24~2021-03-31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需兼具以下各點)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取得畢業證書者。
2.應徵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二)能力
1.具處理行政事務工作經驗、電腦與文書編輯軟體使用及文稿簽辦能力。
2.須具備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同等級程度之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3.具英語即席口譯及溝通能力,並能配合隨行出國擔任秘書工作。
4.具有國際事務交流、英文編譯、出版品編印等相關工作經驗。
5.具工作熱忱及統籌規劃執行與溝通協調能力,有長期工作意願者佳。
6.具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綜合性及文稿彙辦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國際事務及英譯文稿彙辦等相關行政業務。
(三)擔任英語口譯人員及辦理相關行政業務。
(四)擔任出國隨行秘書及外賓接待工作。
(五)編印本院綜合性、國際事務等相關出版品。
(六)辦理團體接待導覽、專案企劃執行及資料彙辦等相關行政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監察院綜合業務處(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暫訂110年4月中旬在本院舉行(日期確定後另行通知)。
(三)甄選內容:見本院網頁公告(首頁-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cy.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以A4紙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各項外語能力檢定證書等書面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身心障礙者請另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綜合業務處約聘專員甄選」,以掛號郵寄: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人事室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甄選方式: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經審查合格者,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符合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參加筆試及面試。筆試及面試各占總成績50%。未獲通知應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甄選結果: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並酌列備取人員1至2名。列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洽詢電話:(02)23413183分機686許小姐或129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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