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10~2021-03-13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所畢業或以上學歷,檔案管理、圖書資訊、公共行政、企業管理或一般行政管理等相關科系所畢業尤佳。 2.具Word、Excel等電腦資訊處理能力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3.具政府機關職務代理及檔案管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機關檔案管理評鑑。 2.機關檔案管理及風險管理調查分析。 3.上級機關交辦綜合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 |
聯絡E-Mail | fichen@archive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0年3月13日下午6時前(以郵戳為憑),填寫履歷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並檢附最高學經歷文件影本,以掛號郵寄本局企劃組陳小姐收(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9樓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請註明「應徵企劃組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另請將履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fichen@archives.gov.tw,履歷表參考格式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2.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3.待遇: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4,916元),享勞健保、勞退等相關福利。 4.僱用期間: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工作期間自核定雇用日起(預估為本年4月,確切日期由本局通知)至留職停薪人員原因消失前一日(本年12月3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