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照顧管理專員~2021-05-3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照顧管理專員
職系
名額 約20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05~2021-05-31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者:
(1)長期照顧相關大學畢業生,包括: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等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人員(需具證照),且有二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之經驗。
(2)公共衛生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3)專科畢業具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人員(需具證照),且有三年以上相關照護經驗。
(4)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大學畢業,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3、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及電腦資訊。
4、工作積極、抗壓性高。
5、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提升長照2.0服務涵蓋率(或長照2.0服務使用率):
(1)主動發現及掌握轄區內失能、失智等長照服務對象及家庭照顧者的長照需求。
(2)銜接出院準備服務。
(3)受理民眾諮詢與服務申請。
(4)評估需求及照顧問題。
(5)核定計畫。
(6)提供照顧問題介入措施、連結或轉介服務資源。
(7)確認、監測個案被服務情形。
2、經營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1)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正式及非正式服務資源。
(2)了解長照2.0各項服務提供單位之優缺點、限制。
(3)利用社區服務網絡主動提供服務或創意不同服務模式之宣導。
3、處理民眾陳情案件。
4、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3樓)
聯絡E-Mail wumeiyi8@healt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權益﹞。
(2)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非長照相關科系畢業者,請另附長照相關學分證明)。
(4)專業證照影本。
(5)長期照顧相關工作資歷服務證明影本。【如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
2.甄試方式(請擇一):
(1)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
(2)每週三、五下午2時至5時,甄試者本人可親持甄試報名表及相關證件資料赴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洽林小姐(臺北市中山區錦州街233號)進行甄試(含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資料不齊者不予甄試、長官臨時外出開會時無法甄試,請儘量先以電話聯繫)。
(3)欲以紙本方式報名者,請於本局事求人網站報名完成後,將甄試報名表及相關證件以掛號寄達:10491臺北市中山區錦州街233號「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林小姐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顧管理專員」,並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文件寄達3天(不含例假日)內本局將通知初審合格者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獲初審合格通知或未獲錄取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掛號回郵信封1只並填上收件人資訊,未附者恕不退還。
3. 甄試後1週(不含例假日)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徵才(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錄取名單,未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事項:
1.月薪:新臺幣38,906元至50,878元(新進人員需自38,906元起支薪)。
2.新進人員自到職日起試用三個月,於試用期滿前一週辦理成績考核,考核結果考列甲等者得據以辦理提敘薪點,考列乙等以上者得僱用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次年度之僱用依年終考核規定辦理,考列丙等者應予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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