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限身心障礙人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1-14~2019-01-21 |
資格條件 |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認真負責並具團隊合作精神。 |
工作項目 | 協助公文遞送、資料登錄等行政庶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明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2.採通訊報名,請於108年1月21日17時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秘書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4.工作待遇:月薪由基本工資23100元至3萬元整之間(含勞健保)。工作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止,期滿再視工作表現決定續約與否。5.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得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