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臨時人員(本職缺為預估缺)~2021-06-24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本職缺為預估缺)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6-22~2021-06-24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歷尤佳。
2.品德操守良好。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者。
4.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工作項目 人員一
一、公文歸檔及檔案管理
二、公文類職務代理
三、臨時交辦業務

人員二
一、會議室空間管理及辦公環境清整與維護
二、庶務類職務代理
三、臨時交辦業務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政府化局秘書室:(02)29603456分機4589蕭先生。
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並於6月24日前寄送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郵戳為憑;如以Email投件者,須於6月24日晚上12點前寄送至ap9272@ntpc.gov.tw,副本送ab4741@ntpc.gov.tw:
1.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吳小姐收。
2.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字樣。
3.檢送以下資料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Email投件者請掃描成pdf檔):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下列網址下載: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n1HpUnkrpzWAS9Wpmm7qFT2aos-YEH6XoQHi6xrN_RA/edit?usp=sharing
請「勿附相片」並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報名表末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4)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無者免附)
(5)相關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本案正取2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三個月,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錄取。
五、工作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預定110年7月)。
六、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七、本職缺月薪為2萬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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