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4~2021-04-2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社會科學、教育、法律、政治、文史等相關學系畢業。 (二)熟悉電腦office相關軟體運用;另具公務機關事務工作經驗者為佳。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四)具熱忱負責、細心及團隊精神。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兩岸文教交流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聘用期間:聘用日起至110年高考三級人員錄取報到前1日止。 (三)月支報酬:大學畢業支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研究所畢業支328薪點(約新臺幣40,901元)。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5樓 |
聯絡E-Mail | chc@m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0年4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同時須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2、 請應徵人員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服務證明或工作證明文件(PDF檔)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3、 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 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5、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請聯絡人事室簡小姐(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