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徵求 救生員~2021-04-15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
職稱 救生員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4-08~2021-04-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二、持有經教育部體育署公告之受認可團體(目前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域訓練檢定協會、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輔英科技大學等單位)其中之一,並依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發證規定所辦理救生員資格檢定,且有效期間為涵蓋至110年12月31日止之游泳池(或開放性水域)救生員證書。
三、能擔任夜間工作及例假日值勤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未曾受有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酗酒、煙毒、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
六、身體健康,經健保特約醫事機構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或公立醫院(不含衛生所)(檢查項目應包含胸部X光《大片》攝影、肺結核檢驗、血清《含梅毒》檢驗呈陰性反應及並無其他傳染疾病,以體檢表為憑)檢查合格。
工作項目 水上救生安全維護與訓練、游泳池清潔維護、水質監測控管(含過濾系統操控、加藥、PH值測量公告),並須協助或支援其他行政業務及活動等工作。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暨所屬各泳池。
聯絡E-Mail da3060@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承辦單位暨聯絡電話:
(一)承辦單位:本局人事室。
(二)電話:(07)722-9449轉700應主任、705歐小姐。
(三)傳真:(07)717-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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