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4~2021-05-20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品德優良、體力足以勝任指派工作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能力。 3.具汽機車駕照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國教署、本府人事處移撥18萬件永久檔案換卷、上架作業。 2.辦理本局當年度6萬件紙本檔案拆釘、檢查、裝卷、上架、搬遷作業。 3.辦理本局當年度3萬件保存年限10年以上檔案建檔掃描作業。 4.辦理府外4處檔案庫房環境清潔、簡易維修工作。 5.辦理本局140萬件永久暨定期檔案換卷、搬遷、上架、清查作業。 6.協助本局檔管人員赴4處府外檔案庫房進行調檔作業。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本局東門、南門、快樂國小及桃園國中檔案庫房。 2.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本局府內庫房)。 |
聯絡E-Mail | ricklin0214@ms.ty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0年5月20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業務助理」。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本案屬預估缺,需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在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4.聘用期間:通知110年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6.本案職缺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附表二「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給薪,大專以上畢業者24,750元(均含自提勞健保),並視每年年終考核予以續僱。 7.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林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