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學士畢業者261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3,851元;碩士畢業者289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37,483元 |
職稱 | 專案助理(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04~2022-10-2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者。 二、身心障礙人士優先考慮(以持有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含身心障礙證明』者為認定基準)。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3個月以上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本部主管民間文化事務財團法人之監督與輔導相關事宜。 二、本部旌揚狀作業。 三、本部及綜合規劃司有關國會擬答資料之蒐集與彙整。 四、綜合規劃司人力資源科預算控管。 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7樓) |
聯絡E-Mail | a10757@m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1年10月25日(星期二)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00101,7碼)」標示。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英語或其它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未於報名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完成,或照片及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 三、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 四、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部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2-8512-6725郭小姐。 附註:本職缺係本部專案助理請假期間職務代理,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僱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預訂僱用期間為自簽約日起至112年7月14日止(依現職人員實際請假期間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