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23-03-17

徵才機關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3-13~2023-03-17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初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二、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非都市土地違規稽查、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其他農經交辦事項。
二、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聯絡E-Mail 10037213@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成績擇優至多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公告本公所網站,本職缺為農經課技士職缺。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農經課李課長(聯络電話:03-3882201分機500)。
4、聯絡人:大溪區公所人事室丁小姐,電話03-3882201分機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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