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2~2025-10-08 |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二)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薦任升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 (三) 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 最近3年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五) 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辦理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人事業務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14樓 |
| 聯絡E-Mail | NA12085@ntbt.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係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於114年10月8日(星期三)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必填,如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務請敘明)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審函等文件〔無須檢附考績通知書及獎勵令〕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依面試成績評比,面試採實地或視訊方式辦理;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含簡要自述空白者〕,視同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11-3711分機2705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人事室洪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