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團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27~2022-08-26 |
資格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徵選),並具備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音樂科系畢業。 (二)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非音樂科系畢業,且具樂團樂器之優良演奏技能及經驗(應檢附節目單、演奏DVD、推薦函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資料)。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請至本團網站/活動快遞/最新消息/臺北市立交響樂團111年度小提琴、中提琴及低音提琴約僱團員職務代理甄選公告詳閱簡章說明,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應檢附資料以掛號方式逕寄108029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2號3樓臺北市立交響樂團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團員職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工作項目 | (一)樂器演奏。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配合本府藝文大樓整修,本團臨時辦公室地點為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2號3樓 注意事項: (一)本團上班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於本團音樂會或相關活動期間,須配合加班)。 (二)錄取人員敘薪為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6,316元。 (三)本職缺如獲錄取,經通知報到日期,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團通知日期內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完成報到,逾期註銷其錄取資格。 (五)本職缺係同仁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間如因約僱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請求救助。 (六)本團為公立樂團,除平日正常上班外,遇假日或夜間時段演出,須配合加班或超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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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電話:(02)2578-6731#740陳先生、#741任小姐或#712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