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徵求 技佐~2023-02-03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化學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並視業務需要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1-19~2023-02-03
資格條件 (一)具有銓敘審定為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者。
(三)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共同努力者。
(四)具公文寫作能力且熟悉Office套裝軟體之操作。
工作項目 1.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宣導、輔導、檢查及相關活動。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華江一路216號1樓
聯絡E-Mail ad0422@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之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資料不齊全者無法參加甄選):
(一)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如戶籍地、現居住地…)、簡要自述(需填寫自傳)。
(二)應徵時請至「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本處取得履歷資料。
(三)請檢附以下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上傳系統:
1.現職派令
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終身學習入口網」下載之最近3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
7.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本處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三)連絡電話(02)2252-3299 #803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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