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15~2022-08-2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具⾼考或相當等級以上會計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且具本職務任⽤資 格之現職主計⼈員。 2.熟悉會計法、決算法等主計法規與具會計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會計及決算等相關事務暨相關研究發展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2號⾏政院主計總處會計決算處。 |
聯絡E-Mail | ac1346@dgba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業務無紙化,有意應徵者,請先⾄該總處⼈事服務網(eCPA)/ 公務⼈員個⼈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資料正確性。 2.請於公告期限內,⾄「事求⼈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 料: (1)「公務⼈員個⼈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之佐證文件(無則免 附)。 (2)考試及格證書、銓敘部最近⼀次審定函影本。 (3)專業訓練認證表:近5年有參加經本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以1.5倍計算)請⾄「eBAS/主計⼈ 員⼈事應⽤系統/主計⼈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訓練查詢/個⼈認證訓練紀 錄」項下查詢下載。 3.應徵⼈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 ⼈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 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得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 修」與「語⾔能⼒」項⽬之分數,評選出績分較⾼5⼈以上進⾏⾯試。 5.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 算。 6.如有疑義,請電洽02-23803977會計決算處林⼩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