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組長~2017-12-13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組長
職系 教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7-12-05~2017-12-1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2.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並具教育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限制轉調之情事。4.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須配合活動全市服務、夜間及例假日活動加班。5.以具體育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綜理及督導本市社會與學校體育運動活動相關業務。
2. 輔導本市各體育團體組織、重點體育發展及四級體育團隊培訓等業務。
3. 臺南市體育處各項體育活動聯絡窗口。
4. 臺南市體育處活動組公文核稿。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體育處(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1)簡歷表(含自傳、應黏貼照片,請至臺南市政府網站「求職徵才」-「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下載)(2)公務人員履歷表(3)最近一次的派令(4)銓敘部審定函(如未銓敘審定教育行政職系者,須檢附銓敘部教育行政職系專長認定函及經採計認定最近10年(以實際到職日計算)所修習相關學分證明文件)(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8)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影本(以上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資料若提供填寫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概由當事人負責)2.請於106年12月13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或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體育處活動組組長」字樣,逾期不予受理。3.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如欲退件,請附回郵信封。4.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臺南火車站→永華市政中心可搭乘:0左、0右、10、14、19號市區公車)。5.聯絡人:楊小姐、聯絡電話:06-2991111#8673、電子郵件:yang819@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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