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子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8-02~2019-08-09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並具有電子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工作項目 | (一) 中央監控系統、消防、電梯、廣播音響、有線電視及電子看板等機電設備之管理、維護及保養。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中央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完整經歷及本人照片,並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現職或最近1次派令影本。 6、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於108年8月9日前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務管理中心人事機構 郭小姐收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機電組電子工程職系技佐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二)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經審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三)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中心亦得予從缺。(四)聯絡人及電話:人事機構郭小姐(02)27208889轉8638。非現職人員如經甄試通過,應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公告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