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徵求 臨時人員(110年雲林縣全國水環境水質改善業務支援計畫)~2021-06-10

徵才機關 雲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110年雲林縣全國水環境水質改善業務支援計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1-06-01~2021-06-10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資格限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須有一年以上之相關土木、水利、水保、環境工程、水資源回收(污水處理)等工作經驗。
(二)土木、水利、水保、大地、環工等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錄用(須檢附證明文件):
(一)考取土木、水利、水保、大地、環工等高考技師證照。
(二)考取乙級以上廢水處理、下水道設施操作等相關技術士證照。
(三)公部門執行工程工作經驗。
(四)研修過營建管理、工程力學(含材料力學) 、施工概要、環境工程等相關學分。

待 遇:月薪34,917元整。

僱用期限:自奉准後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辦理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之執行計畫擬訂、招標、規劃及細部設計、計畫協調、工程進度控管與執行、工程查核及督導、經費執行、結算、成效追蹤、各項系統申報與辦理相關行政、工程作業等相關內勤、外勤工作。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請於110年6月11日前將相關學歷證件影本、學分證明或證照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自傳,掛號郵寄或親送雲林縣政府水利處下水道科施先生收,信封請註明「約用人員-工程」字樣;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5-5522317。

註:本明細未規範事宜以『110年雲林縣全國水環境水質改善業務支援計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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