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0-02-17

徵才機關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2-07~2020-02-17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法律、政治、公共行政學系學士以上學位。
工作項目 1、中國大陸法制問題研究事項、兩岸法律事務研擬及處理事項、本會法律作業事項。
2、聘用期間:聘用日起至109年高考3級考試及格人員報到前1日止。
3、月支報酬: 大學畢業支280薪點(約34,916元)、研究所畢支328薪點(約40,901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09年2月7日(以郵戳為憑)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證明等證件影本,於信封上註記「應徵法政處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後,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7樓人事室廖小姐收,擇優約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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