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31,175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1-05-11~2021-05-2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或非理工相關科系畢業但曾在政府相關部門擔任職務代理或約(聘)僱之工作經驗。 2、熟悉電腦作業系統(Word、Excel等)及文書處理能力。 3、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宜蘭縣轄道路環境整潔督導。 2、辦理「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含海岸及漁港環境清潔督導)」、淨灘活動。 3、大型活動環境衛生及流動公廁之分工協調及督導。 4、廢棄物管理及環境衛生(頭城鎮、壯圍鄉、五結鄉及蘇澳鎮等轄區)。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
聯絡E-Mail | ying@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者,請於110年5月20日前寄(送)達「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環保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代人員(廢管科)」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1、報名表、切結書及自傳(請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ilepb.gov.tw/查詢下載使用)。 2、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 3、自傳一篇約1,000字。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7、相關專業證照影本。 二、報名表等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紙張影印並裝置於信封內,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倘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者,視同不合格處理。 三、報名者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變造或虛偽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面試;於甄選完竣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僱用期限自錄取簽約僱用之日起至約111年3月底止(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電話:03-9907755分機560鄒小姐或分機300林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