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徵求 約聘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2021-05-31

徵才機關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1-05-14~2021-05-3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碩士以上建築工程學系畢業,或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等技術學系畢業修滿建築設計22學分以上,並具有1年以上工程經驗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建築工程學系畢業,或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等技術學系畢業修滿建築設計22學分以上,並具有3年以上工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建築管理行政業務。
2.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營造業法、營建剩餘土石方自治條例法令規定職掌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新竹市中正路14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聘人員於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待遇:六等312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8,906元(每 月)。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5.請於110年05月31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中正路146號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鄭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技士職代)」。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鄭小姐(03)526-7397。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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