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徵求 暫僱人員~2021-05-20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14~2021-05-20
資格條件 1.學歷: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外國學歷須出示學歷驗證及公證中譯本)。
2.具電腦操作文書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面試當天將進行測驗)。
3.具備就業服務乙級證照尤佳。
4.具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尤佳(請檢附最近一次/相關工作經驗之離職證明書)。
5.投遞前,請確認報名表為最新版本。
工作項目 1.辦理臨櫃求職求才服務及個案管理業務。
2.開發職缺、招商、徵才活動等相關求才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處及所屬就業服務站(淡水就業服務台)。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各項欄位務必詳載,表件請上新北市人力網網頁下載,投遞前,請確認報名表為最新版本(如未使用此版本者,視為資格不符)。網址:https://ilabor.ntpc.gov.tw/file/411504559】。
2.最高畢業學歷證件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影本。
3.與本工作性質相當之經歷證明(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及本案所需之相關證照(無則免附,未檢附者視同未具相關證照或證明)。
4.如為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以上資料請務必均以A4規格、並採雙面列印、『由上而下』依序裝訂,並於110年5月20日前(須以郵戳為憑) 掛號郵寄至23571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155號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人事室朱小姐(電話:2246-5066分機2106收)【務必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淡水)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資料齊備並合於本處用人需求者通知面談,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進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徵才得擇優候用數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候用有效期間正取人員通知不到,或另有同工作內容、薪資結構相近人員職務出缺時,得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亦得從缺。
(三)、本次徵才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履歷資料,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本處郵寄返還。
(四)、薪資:32,546元/每月。
【比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業務輔導員)薪資進階規定辦理;本案職缺進用非屬機關公務預算進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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