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5-05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4-28~2021-05-05
資格條件 大專以上電機、電子、機械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責任區內路燈、照明設施及公園水電設施等養護及相關工程之設計、勘查、施工等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或駐外養護工程隊。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僱用期間: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日至110年高普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0年10月下旬)。
待 遇:220薪點(220 × 124.7=27434元)
報名方式:請檢附履歷表(公務人員簡歷表,並簽名)、身分證、學歷證書、服務經歷證明書等證件影本(文件請用A4格式,影本各頁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履歷表首頁請註明應徵職務「電機工程約僱人員,自傳須簽名」、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將報名資料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人事室 收」,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者(郵戳為憑)恕不受理。資格條件經本處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予錄取;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不予退還)。
聯絡人:楊先生 電話:07-3368333-2387
其他: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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