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以工代賑人員(身障科)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05~2021-05-11 |
資格條件 | 1.申請者須年滿十六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2.若為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3.國中以上畢業者。 4.具備基本電腦操作(Word、Excel)及文書處理能力。 5.語言能力要求: 臺語:稍懂。 |
工作項目 | 1.協辦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業務(70%)。 2.陽明區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行政庶務(20%)。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1781497/post 2.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加保證明。 3.110年度本市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4.最高學經歷證件影本。 5.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6.欲申請者,請於本 110 年 5 月 11 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A棟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身障科-陽明大樓)」。 二、其他: 1.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24,000元)計算。 2.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3.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4.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局網站。 (二)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