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25~2022-04-06 |
資格條件 | 一、 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畢業。 三、 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及辦理政府採購實務經歷。 四、 具採購稽核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政府採購稽核相關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
聯絡E-Mail | meng@mail.p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111年4月6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審定函外,請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二、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得通知面試及筆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職缺得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如應徵者均不合適,亦得從缺。相關問題連絡電話:(02)87897562鍾小姐。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