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徵求 行政助理~2018-03-14

徵才機關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月薪約新臺幣23,668元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03-07~2018-03-14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資格,身體狀況良好,足以負擔每日至少2趟以上遞送公文之往返車程。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及交通工具。
(三)具一般文書、資訊能力,如Word、Excel、Line、網際網路資料查詢等基本能力。
(四)需能搬或提或載重物之能力者。
(五)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
工作項目 (一)每日固定往返本處、臺中市政府新市政大樓2趟以上遞送重要公文書及本處單位間公文交換事宜。
(二)配合特殊期間(如議會期間)及特殊急件臨時送文。
(三)協助文書、檔管、人事及會計等行政業務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R10(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次徵選採郵寄報名方式,符合所需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07年3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以下資料,掛號郵寄至本處,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行政助理人員職務」字樣: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貼2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
(二)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三)汽機車駕照影本。
(四)最近三年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五)其他。
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優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二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報名期間:107年3月7日至3月14日
郵寄地址: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R10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聯絡電話:04-22290280分機102施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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