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徵求 研究員~2019-01-31

徵才機關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研究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1-18~2019-01-31
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資格之一: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4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8年以上者。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資料蒐集與研究論述,並就其處理或保存議題和相關機關協調之聯繫、記錄,及辦理社會溝通、宣傳活動之策略規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2.本職缺依行政院規定月酬至少自新臺幣67,088元起薪。3.採通訊報名,請於108年1月31日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研究員(威權象徵處理組)」。4.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