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0-02-14~2020-02-20 |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院校畢業,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資料統計與分析,具基本會計概念。 (二)具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復健、職業輔導實務經驗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三) 曾有服務於特殊教育學校、機關(構)之相關經驗。 二、其他條件: (一)自備交通工具及相關駕照。 (二)不得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 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 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 工作項目 | 1.檢核並彙整各分區服務需求及支援服務。 2.辦理研習、座談會與研討會。 3.彙整與宣導各項褔利措施與法規。 4.定期召開工作會議。 5.宣導相關專業服務內容。 6.其他庶務性相關工作。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
| 聯絡E-Mail | yam49@nhs.hcc.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檢具下列表件及證件各一份:報名表(請自本校網頁下載,本校網站https://www.nhs.hcc.edu.tw/)、學歷證件影本、國民身份證影本、男性需繳驗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若提供資料不齊或不實由應徵者負責,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時間:109年02月20日(星期四)前親送或以掛號寄達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人事室。 三、地址: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 (地址:302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二段201號,電話:03-6676639 轉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