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1-02-01

徵才機關 客家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25~2021-02-0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以上畢業。
(二)符合本職缺任用資格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五)具備客語溝通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一)推動營造學校及私部門客語友善環境。
(二)推動客語為地方通行語評核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聯絡E-Mail ha0475@mail.hakk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0年2月1日前將下列基本資料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請勿寄送紙本資料至本會)完成傳送作業,並於線上同意開放本會調閱履歷(點選以下「我要應徵」連結),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1.基本資料表
(1)檔案置於本會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表單下載>其他
(2)請務必參考本會提供之範例依式填寫,並將基本資料表odt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傳至ha0475@mail.hakka.gov.tw,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科員職務」。
2.相關佐證資料(以下佐證資料請按順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同意本會於審查資格時使用):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近及符合資格條件之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其他相關證照(如客語證照)影本(如無則免)。
(二)應徵者若聯絡電話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未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並視需要舉行業務測驗,其方式於本會通知當事人面試或測驗前告知。另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請託關說,一律不予錄用。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聯絡電話:(02)8995-6988轉592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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