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人員二等190薪點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名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1-01-07~2021-01-11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2.具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經建行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檢具資料: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相關經歷證明、汽機車駕照、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自傳及照片)等資料,以PDF格式(檔案大小請為10mb以下),於110年1月11日中午前e-mail至w221221p@taichung.gov.tw報名,信件標題請寫「應徵書記職務代理人_姓名」並請來電確認(04-25620841#221或220)。 (二)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所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代理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薪資:月薪約新台幣24,000元整。(約僱人員二等190薪點,含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
| 聯絡E-Mail | w221221p@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人事室(04-25620841#221或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