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4,916元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27~2021-05-0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公務機關強制執行業務工作經驗尤佳(請於自傳中敘明) |
工作項目 | 辦理行政執行之行政事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報名簡歷表(下載網址:https://www.pcy.moj.gov.tw/234159/234268/234269/863710/post,請貼妥相片、簽名、正確通訊地址)、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影本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姓名及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並於110年5月4日前寄達或送達本分署人事室(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逾期視同未報名。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口試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備驗),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公告於本分署全球資訊網。 (五)本職務工作日期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如有疑問,請洽本分署人事室,聯絡電話:(02)89956888轉306曾小姐,E-mail:pcyp@mail.moj.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