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0-06-14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人員五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0-06-01~2020-06-1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電力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請參閱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電力工程科應考資格)
(二)熟悉電腦office操作。
(三)需配合假日及夜間活動加(輪)班。
工作項目 (一)本中心所屬館舍機電空調、消防設備、電梯及電子保全等維護與管理。
(二)協助本中心其他機電相關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所屬中壢藝術館(320桃園市中壢區中美路16號)
聯絡E-Mail 10018577@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電力工程科應考資格:
(1)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工業管理、生物機電、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與材料科技、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化控制工程、自動控制、兵器工程、冷凍空調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及船舶電機工程、車輛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核子工程、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微電子工程、資訊工程、資訊教育、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電力工程、電機與控制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自動化、應用物理、醫學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相當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採網路線上方式報名:即日起至109年6月14日下午12:00前,逕至下列網址 (http://163.30.92.135/107_AFMC/) 上網報名。
(三)線上報名後並請列印網路報名表,於109年6月14日下午4:00前,併同相關證件寄達或送達本中心(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總務組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及白天連絡電話,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中心人事室(電話:03-3170511轉8511)。
(四)繳交應徵資料(以A4紙張影印,長尾夾夾好,請勿裝訂):
(1)報名表(報名表請於網路報名成功後自線上列印,並黏貼相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字數約 300-500字,未上網報名成功者視同資格不符)。
(2)簡歷表一份(請逕上本中心網站首頁下方之徵才資訊下載 http://www.afmc.gov.tw )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4)專長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5)經歷及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
(五)甄選方式:
(1)書面審核: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
(2)面試:佔總成績100%。
(七)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次公開徵選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中心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八)僱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0年3月底)。
(九)待遇:5等280薪點,每月34,916元,並享有勞保、健保、勞退。
(十)正式上班後由本中心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十一)附則:
(1)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2)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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