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約聘六等一階280薪點(月薪35,532元) |
職稱 | 約聘諮詢輔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1-04-15~2021-04-21 |
資格條件 | 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教育部核發家庭教育專業資格證明者。 (2)國內外大學家庭教育系所畢業或相關系所畢業者。 (3)國內外大學畢業並修畢家庭教育專業課程20學分以上者。 (4)國內外大學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或繼續教育、幼兒教育、教育心理與輔導、社會工作、生活科學、生活應用科學等相關系所畢業。 (5)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家庭教育中心諮詢輔導工作 |
工作地址 | 台東縣台東市中華路二段1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切結書及個人履歷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https://goo.gl/Ua0EZV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切結書(須本人簽章) 2.個人履歷(含基本資料、自傳及詳列本職缺相關工作經驗)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有利審查之事蹟 (二) 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黃毓秋 科員 2.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527 (三)備註: 1.本職缺除正取1名,必要時得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信封請註明「應徵台東縣家庭教育中心約聘諮詢輔導員」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 3.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4.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5.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6.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