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 徵求 辦事員~2021-02-05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會計人員(非主辦)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1-02-01~2021-02-05
資格條件 1.本案採外補方式辦理。
2.符合「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之現職主計人員。
工作項目 1.辦理主計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聯絡E-Mail fa95510@mail.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B5:個人資料校對網站」或「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及登打簡要自述,依事求人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授權本處調閱履歷。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個人資料校對網站」或「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者(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上傳;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三)資績評分表:1.請至eBAS網站/主計人事/人事業務使用表格/任免遷調下載檔案,登錄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正確資料;2.通過英語及國內現行有公信力認證之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能力測驗並領有合格證書者,請填於語言能力欄,並附證書檔案;3.通過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者,請填於考試欄內;4.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以從未採計陞任評分者為限),請填列於職務歷練欄內,並附證明檔案;5.另在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最近5年內,曾參加養成訓練班或幹部培育班者,請於訓練進修欄內註明。6.各項分數請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規定自行計算。
(四)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影本。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電話:06-9274400轉265澎湖縣政府主計處黃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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