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 徵求 視察~2022-02-21

徵才機關 銓敘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職稱 視察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擇優錄取)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2-18~2022-02-21
資格條件 公務人員已合格實授簡任第十職等5年以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之一,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法律、政治或公共行政系、所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曾辦理人事法制之業務,並曾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有案者。
(三)最近5年年終考績考列甲等。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人才招募線上報名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報名」填寫簡歷資料,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並填寫聯絡電話)暨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一次派令等相關資料影本(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於111年2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行政職系簡任視察),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鄭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數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三)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