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5-14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10~2021-05-1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3.具收發公文及檔案管理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文書檔案管理相關業務。
2.節約能源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備表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含光面照片、自傳,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學經歷、身分證正反面及相關證照影本(請印於A4大小紙上),於本(110)年5月14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如以其他方式報名或逾期均不予受理)逕寄(10066)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人事室。
二、信封請註明:(一)「應徵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二)白天聯絡電話、行動電話。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有退件需求者,請附上回郵信封,回郵信封資料不明確、未貼郵票或郵資不足者,則不予受理)。
四、聘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原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視甄選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請依前述規定報名,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聯絡電話:02-33435869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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