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徵求 專業助理(一)~2021-05-31

徵才機關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業助理(一)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21~2021-05-31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研究院、所畢業,具碩士學位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各所系科畢業,具學士學位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近之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二、具備法制規劃、公文處理、資訊作業及研究計畫等能力,以具國中小教師證,教學教育行政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三、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署署長、副署長、主任秘書及國中小組組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民中小學教育課程與教學相關計畫。
二、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相關計畫。
三、辦理國民中小學教育教育相關經費規劃暨管考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北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
聯絡E-Mail e-j214@mail.k12e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0年5月31日前,填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組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並簽名(格式請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首頁最新消息下載列印,網址:https://www.k12ea.gov.tw/),電子檔先傳送至e-j214@mail.k12ea.gov.tw,報名資料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本案聯絡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組臨時人員職缺:專業助理(一)-臺北」及白天聯絡電話。未依規定報名者(包括報名逾期、未郵寄、報名資料不齊全、應徵履歷表未簽名等情形),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所有資料證件請以A4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
1.國中小組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預計自110年6月16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
六、薪資:288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5,914元)起。得依學經歷採計部分年資。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八、本案聯絡人:王先生,聯絡電話:02-7736-7498,地址:10002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5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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