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30~2022-09-06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薦任升等)以上考試及格。 3.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現職須為人事行政職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9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 (2)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5點第1項至第2項或第9點第1項第5款有關陞任薦任第9職等科長職務之資格條件,並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專員級人事人員進階職能培育專班評鑑合格或三等以上者。 4.擔任人事行政工作8年以上。 5.具組織編制或任免遷調業務經驗者尤佳。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督導辦理人事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 |
聯絡E-Mail | mpfc@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1年8月30日至9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專員級人事人員進階職能培育專班評鑑合格等證件影本資料(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本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3.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人事處蕭小姐,聯絡電話:(02)85907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