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雇二等一級 |
職稱 | 中心主計科供配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08~2022-09-02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男性須役畢或免役(不含因病停役)。 3.經公立醫院或四級以上軍醫院體檢合格。 4.專長(具學歷或經歷之一即可報考): (1)以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具副學士以上學位,或同等學歷以上者。 (2)曾從事會計或財務管理等工作經驗 18 個月以上,由任職公司(機關)出具工作及勞保證明(退伍軍人可出具前述相關職務人事命令或兵籍資料表等證明文件)。 4.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20 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
工作項目 | 1.執行副供事業預(決)算編製及審議作業。 2.執行會計業務。 3.執行各項報表處理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詳如 111 年度特約聘雇人員招考簡章附表1(公告簡章http://nfs.mnd.gov.tw/下載)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通信報名。 2.請檢附體檢報告、報名表、最近 3 個月內相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影本、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戶籍謄本影本、國籍具結書、自傳及標準回郵信封 2個,於 111 年 9 月 2 日前以限時掛號信件郵寄「陸軍後勤指揮部副食供應中心特約聘雇人員招考委員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核發准考證;不合格者僅以專函通知考生,各項報考資料不辦理退件。 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考試當天應試人員應提供 COVID-19 疫苗接種紀錄卡(需完成接種三劑),如未接種三劑者,應提供 2 日內 PCR 檢測陰性證明,另填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主健康關懷聲明卡及配戴口罩(自行準備)後,方可進入考場應試,如額溫超過攝氏 37.5 度者及未依規定攜帶疫苗接種證明或 2 日內 PCR 或快篩檢測陰性證明供查核者,即不得應試;另考試當天「僅開放考試人員進場考試」,不開放陪同親友(人員)進入營區,請提早至考場營區實施檢疫作業。 5.進用人員報到錄取後,試用期間 3 個月(簽訂短期契約),試用不合格者 或違反工作規則者,將予以解除或終止契約。 6.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以簡章為主。 7.聯絡人:蔡豌嬋,聯絡電話:02-27831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