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現職人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2022-09-15

徵才機關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現職人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9-06~2022-09-1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法律、政治、公共行政學系碩士以上學位;具研究、研析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兩岸婚姻及收養相關法制作業。
2、 協助處理兩岸海域執法所涉相關法律議題。
3、 協助處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相關事宜及其他交辦事項。
4、 聘用期間:自聘用日起至112年12月2日止,或被代理人員銷假上班/回職復薪前一日止。
5、 月支報酬:研究所畢支328薪點(約42,541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7樓
聯絡E-Mail chc@m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1年9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需填寫簡要自述,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同時須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2、請應徵人員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服務證明或工作證明文件(PDF檔)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3、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5、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請聯絡人事室簡小姐(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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