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校聘諮商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8~2025-11-03 |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具教育部認證之國內外社會工作、諮商輔導、臨床心理等相關大學(需具6年相關工作經驗)或研究所畢業。 (三)具社會工作師或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 二、熟悉中英文電腦文書處理,且具良好表達能力;有行政經驗、公文撰寫能力、思維縝密且文筆流暢者優先進用。 三、具有責任感、個性開朗、樂於溝通、積極主動、具團隊合作能力、學習能力強。 |
| 工作項目 | 一、精神科醫師駐診服務規劃與執行。 二、導師業務規劃與執行。 三、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及相關業務執行。 四、心理健康促進計畫規劃與執行。 五、學生個案管理與個別諮商。 六、諮商輔導相關行政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敘薪標準: 一、依「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每月核支約新臺幣 44,225~48,225元整(含勞保、健保及勞退等個人負擔額) 。 二、年終獎金等依相關規定另計。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 114 年 11 月 03 日送達至本處(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專人方式送達,需先於總務處文書保管組掛號)。 報名須知: 一、採書面方式報名,並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履歷表(含個人自傳 500 字以內)。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四)社會工作師或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 (五)其他工作及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資料。 (六)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 https://personnel.tnnua.edu.tw/p/406-1023-21103,r178.php?Lang=zh-tw ※錄取後,以上文件查驗正本無誤,始得正式簽約僱用。 二、郵寄地址: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務處收(72045 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 66 號),並請註明【應徵校聘諮商員】。 三、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進用與否均不退件。 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到校進行面試。 二、第二階段:面試。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函復及通知。 三、面試日期:另以電話個別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 1 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若干,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為限。 僱用期間: 一、上班報到日期:依實際通知為主。 二、雇用期間:自正式上班日起。另試用期間為三個月;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程序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由備取人員遞補,惟備取人員仍應先行試用程序。 備註說明: 一、僱用人: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簡稱甲方;受僱人簡稱乙方。 二、契約樣稿請參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本校單行規章「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約用人員勞動契約書」,管理要點請參見「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管理要點」。 三、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 聯絡方式:(06)693-1360,學生事務處陳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