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 徵求 組員~2025-10-27

徵才機關 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5-10-23~2025-10-27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文教行政職系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若有上開情事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機關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四、品操優良、無不良記錄、負責盡職,且能配合業務性質加班者。
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尤佳。
七、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8條移送懲戒者,請於履歷表首頁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陞任者,本中心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一、辦理性別教育與社區婦女教育業務。
二、辦理毒品危害防制及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制業務。
三、辦理幼兒園及學校教師家庭教育專業增能活動。
四、彙辦家庭教育計畫成果。
五、其它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640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60號教師研習中心5樓)
聯絡E-Mail kunyi790613@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另應徵人員如不符本中心需求時,本中心得予從缺。
三、正取人員如因故無法調任者,取消其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受理單位:雲林縣家庭教育中心(640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60號教師研習中心5樓),聯絡電話:05-6341109#051(鎮南國小人事室夏先生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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